对于暂时留在泰国的外籍人士,如果在泰国停留时间超过90天,必须每90天向移民局工作人员报告一次,如果当地设有移民局办事处可向当地移民局报道。
外籍人士在泰国90天报道的手续可以选择多种渠道办理,可以亲自办理或指派其他人代理提交文件或通过挂号信或通过线上系统申报。
外籍人士90天报道的文件,在自行办理的情况下,需要准备护照、出境TM.6卡(TM.6)、停留90天以上通知收据(如已通知超过90天)、填写TM.47表格并签字。
居住在曼谷的外国人可以自行办理或指派他人携带信件代为通知 ,接受办理处:庆祝国王80岁生日的政府大楼 B栋大楼 Chaengwattana 路Thung Song Hong 镇Lak Si 区 Chaengwattana 路 B 楼(南侧 2 楼)。
如果通过挂号邮件通知的情况下,需要以下资料:
即便如此,90天报道跟实际签证期限并无关联。如果居留超过90天的外籍人士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道,必须亲自来报到并支付2000泰铢的罚款,或者该外籍人士将被逮捕并缴纳5000泰铢的罚款,等该外籍人士出境后返回再重新计算居留时间9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