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留在泰国投资的外籍人士,其详细信息取决于投资金额,如果投资不少于300万泰铢,审核标准如下:
- 外国人必须获得临时停留类型签证。
- 2006年10月1日前入境,并持续在泰国投资不少于300万泰铢。
- 有汇款到泰国的证明,金额不少于300万泰铢。
- 有从代理处购买公寓单元的投资证明或相关政府机构的出售价格不低于300万泰铢。
- 通过在泰国注册的银行存款来获得投资证明,泰籍股东持股50%以上,不少于300万泰铢。
- 有购买政府或国营企业债券的投资证明,不少于300万泰铢。
- 证明第(4)、(5)或(2)项总投资不少于300万泰铢。
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泰铢的,审核标准如下:
- 外国人必须获得临时停留类型签证。
- 汇款到泰国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泰铢的证明。
- 有通过从代理处购买或租用公寓单元至少3年的投资证据,或相关政府机构以不低于1000万泰铢的价格出售或租赁的证据。
- 在泰国注册的银行的定期存款投资证明,50%以上股东为泰国人,不少于1000万泰铢。
- 有证明通过购买至少1000万泰铢的政府或国有企业债券进行投资。
- 第(3)、(4)或(5)项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泰铢的证明。
不少于300万泰铢的投资所需的证明文件如下:
- TM.7申请表。
-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 境外银行汇款至泰国证明的复印件。
- 公寓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政府或相关机构显示该部分单位所有权的登记复印件(仅限购买公寓单元的情况)。
- 银行存款证明及存款证明复印件(仅限存款投资)。
- 保证金复印件(仅限于投资政府债券或国有企业的情况)。
不少于1000万泰铢的投资所需的证明文件如下:
- TM.7申请表。
- 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 境外银行汇款至泰国证明的复印件。
- 公寓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政府或相关机构显示该部分单位所有权的登记复印件(仅限购买公寓单元的情况)或长期租赁证明。
- 银行存款证明及存款证明复印件(仅限存款投资)。
- 保证金复印件(仅限于投资政府债券或国有企业的情况)。
来源:移民局
电话1178 / +66 2572 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