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申请收养义子、义女的程序,以外国人收养在泰国儿童和青年事务局管理下的孤儿为列。

关于外国人申请收养义子、义女的程序,以外国人收养在泰国儿童和青年事务局管理下的孤儿为列。详情程序如下:                                      

委员会的审核:
外国人申请收养义子、义女的程序是:

     一、由委员会替孩子选择已经注册并且符合条件的国外家庭;
     二、提交文件 ;(仅选健康的孩子) 
     三、收集有关孩子和申请人的相关资料;
     四、把文件提交到委员会进行审核与批准。 

以上工作流程大约需要25个工作日。

接下来的工作程序:

     一、总结申请资料和家访报告。(从英语翻译成泰语)
     二、将有关孩子和申请人的相关资料提交给委员会进行审核与批准申请人带孩子去试养,试养期不少于6个月。
     三、将儿童的简历记录翻译成英语版后发送给有关政府机构或国外儿童福利组织或居住在泰国的申请人参考。(有关翻译成英语的文件资料内容包括:儿童的社会经历、健康和发育等状况)儿童记录资料当发送至高层领导后可能会再进行修改或纠正,然后再签名批准。如果外国领养申请人居住在国外,递送到国外的有关儿童的资料文件要按照(公约第 16 条)进行。

检查工作:              
                                    
     为了申请儿童进入领养人所在国家的许可,申请人联系救济所以便对儿童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诸如英国、澳大利亚、丹麦、西班牙和荷兰等国)
通过救济所协调对孩子进行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必须为救济所准备的文件包括:儿童身份证明书;已翻译成英文的儿童出生证明书;健康检查文件,由大使馆出示的健康状况检查证明;医院的英文版健康检查证明书,以证明孩子有良好的健康状况。

签署/委员会的决议

     收到孩子录取结果后的流程(包括国内外的申请人):
为领养申请人准备文件;预约申请人来接孩子;与申请人预约来泰国,然后到孤儿救济院接受孩子;与委员会会面;发信通知孤儿救济院;准备将儿童交给领养申请人;准备相关资料比如:部长批准允许领养人带孩子出境与进行为期6个月试养期的文件;
准备英文版的允许书。 工作人员将带领申请人到孤儿救济院与儿童见面。 如果孤儿救济院位置在其他省,申请人将自行前往接孩子。 工作人员会提前通知孤儿救济院的行程安排。 工作人员向外交部发送一份请求外交部配合工作的通知书,便于办理紧急事件的证书(Emergency Certificate)。提前4天通知外交部要求配合。带孩子出境前,申请人和孩子与儿童收养委员会会面。 签署收养孩子的协议备忘录(Memorandum of Agreement)。
此外,为了申请人办理孩子签证,所有相关资料将在领事司或一些国家的大使馆翻译和认证。 
儿童福利组织及国内外相关机构要为国外的政府机构/儿童福利组织提供义子、义女的试养结果报告。 (如果申请人是国外人)

     准备6个月试养期结果报告,把义子、义女的试养结果报告提交给省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办公室。 如果申请人是外省人,要进行家访与做6个月义子、义女试养结果报告。委员会 核准儿童收养登记报告。批准对所领养的义子、义女进行登记,将通知对领养的义子、义女的登记事项。起草文件通知外交部,在国外的儿童福利机构要在6个月内交附领养义子、义女的登记文件和办理英文版公证书,以便确保孩子与亲生父母断绝事实上的关系。


截至 : 2023 年 3 月 23 日的信息
资料来源:数字政府发展署
电话号码: +66 2612 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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