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构,按措施施惠

     支持设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构,按措施施惠

     开发行业潜力,需要知识渊博、技术精湛的人才,特别是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投资委员会(BOI)因此提出了支持措施,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准备提供各种福利,将分为2个部分,即公司部分以及作为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的部分 ,其中2个部分的好处是不同的。

     对投资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的公司的好处:

  1. 已经运营企业享受所得税免征优惠5 年(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投资所用金额的100%)。
  2. 其他非税收权益。

     对老牌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的好处:

  1. 免除用于教学或培训的机械、工具和设备等机械的进口关税。
  2. 其他非税收权益。

     条件:

  1. 开展申报招商时从事符合招商条件的活动(已开展业务的教育机构、培训机构除外)。
  2. 原企业为推广项目的或不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企业所得税免征期限和免税额必须届满后方可申请。
  3. 有设立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的投资资金(不包括土地成本和运营资金),不少于100万泰铢。

     BOI还发布了额外的公告,以支持对目标行业的投资,适用于已经开展的活动,无论是获得促进优惠与否并且必须是投资委员会在申请促进时宣布要促进的活动类型,具有特定政策的业务类型除外,该政策不会授予SEC办公室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现有项目是指已经投入运营的项目,无论是获得促进投资与否,此类业务必须在招商引资范围内,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除外。

     新项目是指企业申请招商引资的新招商项目,现有法人或新法人的职业培训机构/或教育机构,原项目运营商持有全部股份。

     已招商引资的现有项目可根据此措施申请促进优惠,当企业所得税减免期结束时或不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以及新项目必须完成并可以投入使用。

     必须设立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开发该领域的人力资源 、高级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 (STEM)。

     必须有至少投资100万泰铢的用于设立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的投资资金,不包括土地成本和运营资金。

     权益

     现有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为期5年,不超过投资额的100%,不包括设立教育机构或培训机构的土地和运营资金成本和非税收权益。

     新项目 : 免征机械设备进口关税的新项目及非税收权利和利益。

自2023年1月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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