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通过从泰国陆路边境将普通货物运出的人员,必须按照海关部门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填写电子信息单(出口运单-กศก.101/1),该信息将被录入海关计算机系统。待海关查验完成后,系统将通知出口商报关单编号,允许出口商缴纳税款(如有),并将货物转运至海关查验口岸进行查验并放行。
提交出口报关单时应提供的信息
- 发票
- 装箱清单
- 出口许可证或许可文书(若为限制货物或出口管制货物)
在海关电子系统提交出口报关单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
- 出口商可自行提交出口申报信息,但需先在海关办理手续登记注册为报关员;
- 出口商委托报关代理公司提交申报信息;
- 出口商委托服务柜台提交申报信息;
- 出口商在海关出口部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出口报关单,并附上出口报关单详细信息。
截至 2020年3月20日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1区阿兰亚普拉特海关大楼(Aranyaprathet Customs House)
电话号码:+66 37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