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单证册体进口流程具体如下:
1. 进口商提交进口单证和复出口单证(白色),包括进口存根(IMPORTATION COUNTERFOIL)和进口凭证(IMPORTATION VOUCHER)。以上单证需填写完整并向海关进口口岸或办公室提交。
2. 海关查验所提交文件并签发免税编号或纳税编号(如有);然后将所有文件发放至出口商以缴纳税款(如有),或联系货物查验部,将货物从海关保管仓运出。
关于A.T.A.Carnet系统进口手续的基本信息
1. 使用担保文件(ATA单证册)进口到泰王国的货物必须属于ATA单证册体系。 用于其他目的的进口零件,如用于生产过程的进口零件或用于维修的进口零件,将不能使用担保文件(ATA单证册)。进口商也不能在进口单证(白色)表格中添加任何项目。
2. 担保文件(ATA单证册)自签发进口担保函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担保文件(ATA单证册)必须在进口之日起6个月内退回,但不得超过保函的有效期。
3. 担保文件(ATA单证册)的绿色封面单证需注明成员国名称及担保人协会名称。
4. 依照担保文件(ATA单证册),如进口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回,泰国商会作为担保人有责任向海关部门缴纳不超过进口关税10%的税款,超过此数额的部分海关将向进口商收取。
5. 担保文件(ATA单证册)或文件中关于进出口的部分将用作免税担保文件(ATA单证册)。
2019年5月21日 最新情報
资料来源:素万那普机场海关货物查验部
电话号码:+66 2134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