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海运将货物运往国外的清关过程中,托运人将收到出口报关单(กศก 101/1),即显示了与产品相关的所有详细信息,如产品类型、数量、毛重、净重、货物价格,以及出口运单即用于集装箱运输或车辆运输的文件。如果运营商需要修改出口运单和出口申报单信息,可按照以下步骤申报:
1.如果出口运单尚未在装载站出单,装载站负责人员可以自行修改出口运单信息。
2.如果出口运单已在从装载站出单,装载站负责人员必须向海关官员提交包含以下修改出口运单信息的申请:
-查验放行处代码
-集装箱编号不正确
-变更或取消或添加出口申报单编号
-变更船舶名称或编号
-变更集装箱
-其他
如装载站负责人员未提出任何变更申请,计算机系统将不会加载集装箱中的货物信息。
3.如果出口报关单信息存在问题,出口商必须提交以下变更申请:
-退货查验及取消出口;
-未完成出口:未在出口运单出单后10日内以电子方式发送更正信息,海关官员将单独审核发放许可;
-若许可证存在问题,请于出口运单出单后15日内将许可证/证明提交给海关服务部港口/出口官员;
-出口后的其他变更,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截至 : 截至2016年9月27日数据
资料来源: 海关
电话号码:+66 266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