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有企业、政府机构或公司或具有注册资本和稳定财务状况的法人合伙企业,需要建立一个保税仓库,用于储存液化气石油,海关厅规定了执行动的步骤和期限如下。
- 检查文件的完整性、申请中的详细信息、文件和证据是否准确约需要2个小时。
- 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如果发现申请中的详细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补完修改,并在收到通知之日算起15天内正确完整地提交文件或证据。需要1天。
- 现场检查 当许可证申请中的详细信息正确无误且完整时,海关人员将去检查要求建立一个保税仓库的地点。与指导要求建立区域的机构一起检查,并总结汇报给总厅长,考虑是否签发许可证在厅长不签发许可证的情况下让海关厅的官员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并注明理由,具有上诉权利,期限为15天。
- 签署/决议委员会,海关工作人员将考虑结果通知给申请人。为了让申请人支付许可证费,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申请领取许可证。
- 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当申请人已经支付了许可证费并申请领取许可证时,海关工作人员将向总厅长提议颁发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在90天内处理仓库的地点、工具、电器和控制系统,以支持保税仓库内操作的条件,期限为7个工作日。
- 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当持申请人履行海关部门规定的条件时,必须提交开保税仓库的申请,海关工作人员将检查申请中的详细信息。时间为2个小时。
- 现场检查 当开保税仓库的申请中的详细信息正确且完整时,海关人员将检查该地点的准备情况。与保税仓库检查部门和监主管建立区域的机构一起检查建立保税仓库,如果符合规则和条件。海关人员将发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许可人签订保险和合同。提供银行担保,支付年费,并总结汇报给总厅长,考虑允许在15天的期限即内开放保税仓库。
- 签署/解决委员会。海关工作人员将保税仓库的开放结果通知申请人。7个工作日。
截至 2023年5月25日
资料来源:数字政府发展局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