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森林区采摘非保护类动植物许可证明文件

     保护类野生产品 指的是被禁止带出森林的野生产品。若想在林区采摘非保护类野生动植物,必须想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申请许可的文件及费用如下:

  1. 身份证原件。
  2. 户口本复印件 1 份。
  3. 自签发文件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的法人证书1份,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日应携带法人证书原件, 复印的文件必须签名证明属实,以及附加法人进入林区的目的、公司的相应的规定。
  4. 野生产品采集许可申请表(Por.Sor.9)原件。
  5.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印花税、复印件的文件必须签名证明属实,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如果是人造林,请出示允许使用国家林区的证明。

手续费:

  1. 在国家保护森林区采摘非保护类动植物许可证(Por.Sor.10)每张20泰铢。
  2. 国家保护森林区中采集野生产品的工人、承包商手册(Por.Sor. 12)每人 5 泰铢。

 

截至2023 年 5 月 25 日

资料来源:政府数字发展机构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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