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者有同一项目的货物,但需作多轮货运,被视为运作中的一大障碍。为了给运营商简化多轮货运的提货单,海关部门针对同一类货物多轮货运的提货单公布了操作说明。运营商可根据“多轮货运进口单”的要求进行操作,唯一一个要求是“被允许多轮货运的货物,仅为进行组装的整套产品,不可少也不可多”。此外,为了便于海关官员审批详细的信息,进口商必须在第一艘船靠岸之前,申报多轮货运许可证。
多轮货运许可证办理的申请材料,如下:
- 居民身份证。海关官员需要将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复印,申请人必须在海关官员在场的情况下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证明。
- 法人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6个月)。海关官员需要将法人证书原件进行复印,申请人必须在海关官员在场的情况下在法人证书复印件上签字证明并盖公司章(按照法人证书中规定的法人盖章的)。
- 授权书。按照法律要求加盖印花税票。
- 多轮货运许可证和多轮货运保险合同。
- 完整的销售合同或订单文件。
- 物品价位表。
- 完整的产品目录表(CATALOGUE)
- 项目计划或运营计划以及安装操作计划或者整套配件的组装。
- 多轮货运单进口详情表。根据海关规定的,多轮货运许可证要与进口货物清单的内容一致。
多轮货运许可证办理的申请程序,如下:
- 文件核对。将核对多轮货运许可证的申请表、多轮货运的保证金合同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件。
- .文件审查。检查具体的资料以及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正确,然后进行制定保证金金额。
- 审批机关。批准或通知申请人审查结果,并签发汇票、存入清关保险、多轮货运载货单。
- 检查文件的完整性。仔细审核多轮货运许可证的申请表、多轮货运的保证金合同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件。
- 文件审核。在办公场所对多轮货运单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对进口货物的审核;证明每艘船上的进口货物已全部装配成一整套货物。
- 审批机关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退还多轮货运手续保险金。
注:相关企业可以亲自到以下机构进行联系:联系方式:
- 海关署,曼谷10110号,孔堤区,Sunthorn Kosa 1号
- 海关办公室或海关服务
截至2023年5月25日
资料来源:数字政府发展局(Digital Government Development Agency)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