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弹药进口必须根据1947年制定的《枪支弹药法》(弹药、爆炸物、烟花和仿制枪支)获得进口授权,必须将携带枪支由登记员向海关总署署长申报的信函包括携带相关机构颁发的进口许可证或者订购单,一起提交给进入港口的海关机构。
枪支、弹药、爆炸物、烟花和仿制枪支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 居民身份证。海关官员需要将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复印,申请人必须在海关官员在场的情况下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证明。
- 护照。海关官员需要将护照原件进行复印,申请人必须在海关官员在场的情况下在护照复印件上签字证明。
- 收据证明单(Receipt for Merchandise or baggage Retained in Customs Custody)。466绿色表格。
- 枪支、弹药、弹药订购单或进口许可证。(P.2第二和第三段)(Disclosure Form)。
- 授权委托书。
- 居民身份证。海关官员需要将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复印,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海关官员在场的情况下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证明。
- 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要求提供一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签名,还需附上授权委托书。
- 法人证书。海关官员需要将法人证书原件进行复印,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海关官员在场的情况下在法人证书复印件上签字证明。
枪支、弹药、爆炸物、烟花和仿制枪支进口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 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进口商或代理人向海关网上系统提交进口申报单,系统会接收并核对信息,信息正确后,系统会通知进口货运单号。
- 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进口商或代理商可以在任何海关财务部门支付关税。
- 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进口商或代理商携带枪支进口许可证(P.2)以及相关的材料,相关工作人员会核对电脑系统中的信息,并核对相关文件。
- 材料核对。海关官员根据订购单或进口枪支许可证检查完(P.2)第二段以后,负责的海关官员会在许可证(P.2)第三段盖上允许被带上岸的钢印,再把枪支从海关监管处带走。
截至2023年5月25日
资料来源:数字政府发展局(Digital Government Development Agency)
电话号码:+66 2612 6060